商标侵权类纠纷是知识产权民事案由中较为多发的案件类型。据统计,2023年全年,共查处商标侵权、假冒专利案件4.41万件,足见案件量之大。
对代理商标侵权案件的知产律师而言,无论是寻求行政保护还是司法保护,举证都是关键。只有拥有充足的证据,才能有效地证明商标侵犯权利的行为的存在,继而维护当事人的权益。
以“商标近似”举例,最高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九条第二款有对什么是商标近似有过明确定义,总结起来就两条:
此时,若你是被侵权人的代理律师,除了摸清法院认定“商标近似”的判断标准之外,还要进行一定的举证,譬如:
权利证据:用以证明你是这个商标的所有者,除了使用许可合同、商标局的备案材料外,还需要出示哪些文件?
侵权证据:用以证明对方确实侵权了你的商标。如侵权商品的销售记录、广告宣传材料等,那么证明侵犯权利的行为的存在和范围的关键要素是什么?
赔偿证据:用以判断法院该判多少赔偿的数额。如何证明销量?如何证明利润率?关于贡献率的考量是怎样的?如何进一步争取高额赔偿?
8月17-18日晚19:00,智拾网诚邀北京金诚同达 (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贾常巍律师,就商标侵权案件最佳代理策略进行讲解。
贾律师曾先后为众多国内外有名的公司提供上百余起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服务,其中代理及参与的诉讼案件多次被评为“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本次课程,她会将商标侵权的常见情形进行梳理,并把其中的代理思路进行分享,既有实例解析,也有理论思考,以帮助广大知产律师更高效地开展工作。
在流量与互联网时代,某些冒牌品牌通过蹭“流量”以增加销量的侵权案件频发,其中特斯拉诉“特斯拉啤酒”商标侵权最为典型。
最后案件以认定特斯拉系列商标为驰名商标,判处被告“特斯拉啤酒”侵权赔偿人民币500万元,并在报刊上发表公开声明以消除影响而告终。
再往前推,一起5000万巨额赔偿的知识产权案件也曾在法律圈引起不小的轰动。涉案被告是某本土企业,涉嫌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最后法院适用了两倍的惩罚性赔偿,全额支持了原告5000万元的赔偿请求。
显然,随着知识产权体系的不断完善及商标价值的不断增长,商标侵权案成为知产律师高频代理的业务之一,而如何有技巧地代理案件变得尤为重要。
本期课程,贾常巍律师分别就商标侵权认定、驰名商标、商标抢注、企业字号侵犯商标权的四大类代理思路进行讲解。
司法实践中,对商标侵权审查认定的关键在于:是否存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服务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侵权行为。
商标相同的情况自不必多说,自然构成侵权,难的是对商标近似情形的判断,这几乎是商标法最复杂、最疑难的问题之一。
《商标审查及审理标准》对商标近似判断的规定是这样的:既要进行对商标的整体比对,又要进行对商标主要部分的比对,比对应当在比对对象隔离的状态下分别进行。”
整体对比容易理解,但如何理解组合商标当中的“商标主要部分的对比”就极易出现争议。
那么,对近似商标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对类似商品的认定呢?相关公众混淆误认的界定又是怎样的?
本期课程,贾律师会分别就商标近似、商品类似以及“混淆”的认定要点及举证策略进行讲解,同时就如何在商标侵权案件中争取高额赔偿进行分享。
在商标授权确权行政纠纷案中,若法院认定引证商标构成驰名商标,则诉争商标会被宣告无效或不予注册,足见驰名商标认定的重要性。
而认定是否构成驰名商标又涉及多方面的考虑因素。其中最重要的是以下两大因素:
2.诉争商标必须与涉案驰名商标“具有相当程度的联系”,从而误导公众,致使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
以及当侵权方注册使用的商品与被侵权方在功能、用途、销售途径上均有较高重合处,构成同类或类似商品时,能否主张驰名商标获得保护?
本期课程,贾律师除了对法条进行字面解释以及从既有的法条进行推理获得结论外,还会从驰名商标制度本身的立法目的和意图出发,帮助大家更全面准确地代理驰名商标案件。
抢注人抢注商标后,抢注的商标在表面上便被赋予了合法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从而能够获得《商标法》的保护。
而被抢注人失去了对其注册商标的控制,在其重新获得商标注册之前,都无法通过《商标法》阻止抢注人使用抢注商标从事经营活动,但被抢注人仍然可以有所作为。
从原品牌所有者的角度,他不仅要重新夺回自己的商标,还需应对抢注人利用抢注的商标从事的各种侵权行为。
那么,律师该如何协助企业应对商标恶意抢注?可操作的救济途径有哪些?注意事项又是什么?
本期课程,贾律师会分别从行政及司法两种路径入手,传授重新获得商标权的步骤和可适用的法条规范。
企业字号作为企业名称中最显著和最重要组成部分,与商标具有相同的识别功能。
但由于两者分属不同的管理部分,这就导致商标的注册信息和企业名称的登记情况信息相互隔绝,无法进行在先权利检索,自然就导致各地各省市之间存在着众多的企业与企业间字号相同、企业字号与在先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等情况。
企业字号与商标权权利冲突可以根据时间顺序分为两类,一类是在先注册的商标权与在后注册登记的字号权之间的冲突;一类是在先注册登记的字号权与在后注册的商标权之间的冲突。
本期课程,贾律师不但会讲解企业字号侵犯商标权的判定标准及法律依据,还会就救济路径进行分享。
贾常巍律师,北京金诚同达 (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贾常巍律师在知识产权领域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贾常巍律师曾先后为众多国内外知名公司可以提供上百余起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服务,其中代理及参与的诉讼案件多次被评为“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贾常巍律师的执业领域主要为知识产权和商事争议解决。贾常巍律师毕业于清华大学法学院,在加入金诚同达之前,贾常巍律师曾在腾讯公司以及金杜律师事务所工作近10年,在知识产权、民商事争议解决等领域有着非常丰富的实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