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我局12315投诉举报平台共接到消费咨询、投诉、举报共计971件,接收消费咨询28件、占受理量总量的2.88%,同比增加250%;接收消费投诉770件,占受理总量的79.29%,同比增加13.73%;接收群众举报173件,占受理总量的17.81%,同比增加140.27%;挽回经济损失18.86万元。消费投诉举报受理率、处置率、反馈率均达到100%。
2024年9月,商品类投诉排名前十位的是:食品(267件)、交通工具(41件)、其他商品(20件)、特定种类设备(19件)、家居用品(19件)、家用电器(16件)、燃料(13件)、通讯产品(12件)、药品(11件)、装修建材(9件)。
2024年9月,商品类举报排名前十位的是:食品(58件)、家居用品(15件)、房屋(7件)、药品(6件)、装修建材(3件)、家用电器(3件)、计量器具(2件)、医疗器械(2件)、其他商品(1件)、交通工具(1件)。
1.食品类投诉举报反映的主体问题是:销售食品超出营业范围,店铺卫生标准差导致商品有异物,部分店铺销售的食品已超保质期,且为三无产品,服务态度恶劣,商品存在虚假宣传,诱导消费者行为,无相关执行标准。
2.家居用品投诉举报反映的主体问题是:产品售后服务问题,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消费者的维权要求,商家虚假宣传且拒不退款,货不对板,服务态度恶劣。
3.房屋类投诉举报反映的主体问题是:虚假宣传,利用预付费(卡)形式侵害消费者权益,经营者拒不履行合同约定。
4.药品类投诉举报反映的主体问题是:印刷品广告含有虚假、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不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要求的内容,临期商品未告知的问题,缺斤少两问题。
2024年9月,服务类投诉排名前十位的是:物业服务(57件)、餐饮和住宿服务(44件)、其他服务(41件)、停车服务(21件)、制作、保养和修理服务(18件)、销售服务(18件)、美容、美发、洗浴服务(15件)、电信服务(9件)、文化、娱乐、体育服务(8件)、教育、培训服务(8件)。
卫生保健、社会福利(13件)、其他服务(13件)、美容、美发、洗浴服务(8件)、餐饮和住宿服务(6件)、互联网服务(5件)、电信服务(4件)、社会团体服务(4件)、物业服务(3件)、房屋装修服务(3件)、销售服务(3件)。
1.物业服务投诉举报反映的主体问题是:物业对消费的人的职责未履行且态度不好;物业费收费不合理且高于标准,存在二次消费行为,与物业协商无果;电梯存在质量上的问题,有安全风险隐患,出现电梯被困现象但仍不及时维修。
2.餐饮和住宿服务投诉举报反映的主体问题是:商家无营业执照或未摆放,存在无证经营的可能;商家部分员工未办理健康证;商家态度恶劣且拒不退还押金;酒店存在未提前告知且随意涨价的情况;商家收费不合理且乱收费,没有明码标价。
3.其他服务投诉举报反映的主体问题是:商家拒不履行合同内容,且不退定金;商家存在虚假宣传,诱导消费者的行为;无营业执照进行经营;商家撤店导致充值的金额无法退回。
4.美容、美发、洗浴服务投诉举报反映的主体问题是:存在欺骗消费者的行为,不履行套餐的后续售后服务;没有明码标价,利用消费者贪便宜的心理收取更高昂的费用;经营者拒不履行合同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