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共判赔160余万元!广东消委会剑指假酒制售,两宗惩罚性补偿公益诉讼胜诉!
本年上半年,广东省消委会针对相关不法商家出产、出售冒充知名品牌注册商标假酒的行为依法提起两宗消费民事公益诉讼。近来,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对两宗诉讼作出收效判定,支撑省消委会提出的付出惩罚性补偿金合计162.85万元,并在省级以上媒体揭露赔礼道歉,承当对应律师费。
案子一:2021年8月至2022年1月期间,被告林某从别人手中购买冒充注册商标的某知名品牌白酒并向别人进行出售,终究出售并流入商场金额10.50万元。
案子二:2022年4月至9月期间,被告麦某、符某等人将低端洋酒灌装进多个知名品牌空酒瓶内,贴上品牌标签后经过高价进行售卖,出售金额达62.59万元。
上述案子中,被告无视国家法律,危害相关品牌的商标权,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答应,运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对外进行出售,其行为在构成犯罪的一起,还危害了不特定顾客知情权与自主选择权等合法权益,损坏正常商场秩序,危害社会公共利益。
广东消委会共提起18宗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其间判定胜诉13宗,整改撤诉、宽和3宗,中心诉求被支撑1宗,1宗待审理,包含全国首宗惩罚性补偿公益诉讼、首宗同享自行车公益诉讼、首宗未成年人维护公益诉讼、首宗公益诉讼+团体诉讼。案子规模掩盖食品安全、同享经济、未成年人维护、个人隐私信息维护、产品虚伪宣扬、冒充伪劣等民生热门范畴,在诉讼请求、实践方法、施行手法等方面不断进行探究打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