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网友留言咨询:现在,我市芝罘区、莱山区海滨为维护海参饲养企业利益,划定了50-80米的赶海区,游客假如超出这个规模就会遭到驱逐。请问其时划定这个规模的依据是什么?为什么是50-80米的规模?划定这个区域要不要进行过揭露听证或寻求市民定见?
烟台市海洋与渔业发展局回复:您咨询《烟台海滨赶海区划规则问题》,回复如下:
二、详细区域为:夹河口东至美好八村东对应海域50米;金海湾大酒店东至沿海假日酒店西对应海域50米;海韵广场南至第二海水浴场东对应海域50米;市水产研究所码头南至黄海游乐城北对应海域50米;黄海游乐城南至贵族城西灯塔对应海域80米;贵族城东灯塔至东泊子渔船停靠点西对应海域80米;北寨渔船停靠点东至辛安河口西对应海域80米。三、海洋功用区划已并入疆土空间规划,待《烟台市疆土空间规划》发布后,我局将依据《烟台市疆土空间规划》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要求,在全市规模内从头选划沿海旅行休闲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