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的理解:如买方与卖方签订了购销钢材的合同后,合同所确定的钢材市场价格上涨,卖方见如果仍按合同规定的价格交给买方,就会损失一大笔钱,于是,卖方就想提价,或毁约,亦或者是以支付违约金的方式不履行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在买卖合同纠纷案中,当事人一方通常要提供如下几个方面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
1、书面的买卖合同证据。书面买卖合同本身是买卖合同纠纷最核心的证据,它记载了合同双方约定的权利义务,是用于判断双方是否存在买卖合同法律关系的合同依据。如果没有书面合同,可以提供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发票等证据主张存在买卖合同关系。
2、履行合同义务的证据。买卖合同中,买方需要出示已经支付了货款的证据,卖方则需要提供已经提供了货品的证据。如果卖方仅以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款抵扣资料证明其已履行交付标的物义务,买方不认可的,卖方还应当提供其他证据证明交付标的物的事实。
3、货物检验合格或已经验收合格的证据。如果买卖合同对标的物及货物的检验期间未作约定,买方能够给大家提供载明标的物数量、型号、规格的已签收的送货单、确认单等证据,由人民法院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认定买受人已对数量和外观瑕疵进行了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