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视频博主形象被拿去AI换脸法院:侵权!

发布时间: 2025-01-25 16:26:44 | 作者: 婚姻挽救|

  近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贯彻实施民法典第四批典型案例,这批典型案例以人格权司法保护为主题,涉及妇女人格尊严保护、个人信用信息保护、AI时代肖像权保护等多个热点前沿问题,彰显了司法对大数据、人工智能背景下人格权保护新需求的及时回应。

  赵某是一名短视频博主,经常拍摄上传国风造型的短视频,很快拥有了5.6万粉丝。

  有一天,赵某偶然发现了一款手机app,用户都能够挑选该软件里众多网红及明星的肖像视频,点击就可以实现“换脸”效果,购买软件会员后还可以无水印导出该“换脸”视频。更让她惊讶的是,这款软件里竟然有她自己的古风视频。

  赵某觉得不对劲,因为她从来没授权给此公司使用。她觉得自身的肖像权被侵犯了,而且此公司还通过卖会员非法牟利。

  于是赵某诉至法院,要求某公司删除相关侵权视频及链接,公开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维权费用。

  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中,载有赵某面部、身体形象的视频,最初由赵某发布至某短视频平台,该视频中赵某虽以古风妆容着汉服出镜,但从其面部形象、体貌等特征,普通人仍可轻易识别出其主体身份。

  某公司将案涉视频上传至换脸软件作为要素模板视频供他人使用时,并未改变视频内容,赵某主体形象仍可明确识别,因此赵某对案涉模板视频及替换后视频中所对应形象的人物肖像均享有肖像权。制作方利用信息技术方法对图像、视频内容中的人脸等生物特征进行生成或编辑进而达到人脸替换效果,破坏了肖像与主体的同一性。

  某公司未经赵某同意利用信息技术方法使用赵某肖像制作了视频,其行为构成对赵某肖像权的侵害。因某公司已确认换脸软件中案涉赵某要素合成视频已被删除,故本案判决某公司向赵某赔礼道歉,并赔偿赵某财产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

  随着人工智能深度合成技术的加快速度进行发展,“AI换脸”等应用软件广泛兴起,对自然人肖像权的侵害风险日渐凸显。肖像权作为公民人格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指向具有可识别性的自然人外部形象。本案明确了程序运营者在没有经过授权情况下使用他人肖像进行深度合成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对于AI时代下加强公民肖像权保护具有积极意义。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21分10板13助2断!詹姆斯太狠了,一战刷爆多项NBA纪录,愈老愈妖

  外交部回应美计划对中国商品加征一定的关税:“贸易战”“关税战”没有赢家 中方始终坚定维护国家利益

  广州惜败北控6连败:郭艾伦时隔2989天轰40分爆发 萨林杰23+23

  北京大胜深圳终结三连败!杰曼5+18引6人上双 曾凡博21+4周琦15+9

  《编码物候》展览开幕 北京时代美术馆以科学艺术解读数字与生物交织的宇宙节律

  2025 款 LG gram Pro 笔记本首销:Ultra7 255H/256V,12699 元起

返回列表
+ 微信号:wzh473814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