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投诉举报受理办结情况分析(2024年11月)

发布时间: 2025-01-09 23:10:18 | 作者: 婚姻挽救|

  2024年11月,我局12315投诉举报平台共接到消费咨询、投诉、举报共计832件,接收消费咨询31件、占受理量总量的3.72%,同比增加287.5%;接收消费投诉665件,占受理总量的79.93%,同比增加105.8%;接收群众举报136件,占受理总量的16.35%,同比增加94.3%;挽回经济损失10.1万元。消费投诉举报受理率、处置率、反馈率均达到100%。

  说明:1.统计周期11月1日-11月30日、数据导出时间:2024年12月5日。

  3调解成功率:达成调解协议、协商和解及撤回申诉案件数总和,与已受理投诉总量的百分比。

  5.立案率:投诉的“诉转案”件数、已立案的举报件数总和,与受理投诉、举报总量总和的百分比。

  2024年11月,商品类投诉排名前十位的是:食品(152件)、交通工具(37件)、家居用品(29件)、其他商品(19件)、服装、鞋帽(18件)、通讯产品(16件)、家用电器(15件)、装修建材(13件)、房屋(13件)、药品(11件)。

  2024年11月,商品类举报排名前十位的是:食品(37件)、其他商品(7件)、药品(5件)、交通工具(4件)、家居用品(4件)、装修建材(2件)、通讯产品(2件)、化妆品(2件)、计量器具(1件)、五金交电(1件)。

  1.食品类投诉举报反映的主体问题是:销售食品超出营业范围,部分店铺销售的食品已超保质期,且为三无产品,无相关执行标准商品;存在虚假宣传,诱导消费者行为;店铺卫生标准差,商品有异物且部分商家缺斤少两。

  2.交通工具投诉举报反映的主体问题是:经营者拒不履行合同约定、在三包期间内不履行相应义务;虚假宣传、货不对板;缺少产品合格证;违规售卖不可上牌的产品。

  3.家居用品投诉举报反映的主体问题是: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产品质量参差不齐、商家不退款且拒绝履行维修服务;非法销售劣质三无产品。

  4.服装、鞋帽投诉举报反映的主体问题是:商品存在质量上的问题;虚假宣传、货不对板;售卖假冒伪劣产品,拒绝退换货。

  2024年11月,服务类投诉排名前十位的是:其他服务(74件)、物业服务(61件)、餐饮和住宿服务(30件)、制作、保养和修理服务(16件)、美容、美发、洗浴服务(16件)、停车服务(14件)、文化、娱乐、体育服务(10件)、教育、培训服务(9件)、电信服务(9件)、卫生保健、社会福利(8件)。

  2024年11月,服务类举报排名前十位的是:销售服务(16件)、餐饮和住宿服务(11件)、其他服务(10件)、美容、美发、洗浴服务(6件)、制作、保养和修理服务(5件)、教育、培训服务(3件)、文化、娱乐、体育服务(2件)、物业服务(2件)、社会团体服务(2件)、卫生保健、社会福利(1件)

  1.物业服务投诉举报反映的主体问题是:物业对消费的人的职责未履行且态度不好;物业费收费不合理和高于标准且没明确的收费公告,存在二次消费行为,与物业协商无果;电梯存在质量上的问题,有安全风险隐患,出现电梯被困现象但仍不及时维修。

  2.餐饮和住宿服务投诉举报反映的主体问题是:商家无营业执照,存在无证经营的可能;商家卫生标准差吃出异物;商家态度恶劣且拒不退还押金;酒店存在未提前告知且随意涨价的情况;商家收费不合理且乱收费,没有明码标价。

  3.制作、保养和修理服务投诉举报反映的主体问题是: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不履行三包服务,存在高收费乱收费现象,没有明码标价;货不对板且拒绝退定金。

  4.美容、美发、洗浴服务投诉举报反映的主体问题是:拒绝退费,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虚假宣传,缴纳费用后无相应的服务且不退费;夸大产品效果,诱导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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