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音讯,依据天眼查APP显现,近来发布了一则无锡江南电缆有限公司作为被告/被上诉人的开庭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依据计算,近一年内以无锡江南电缆有限公司为当事人的前史开庭公告有68则,其间案由为“分期付款生意合同胶葛”的公告以35则居首,其次为“生意合同胶葛”有20则,“股东危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职责胶葛”有4则。前史开庭公告(前20条)如下:
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态度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意图是传达更多具体的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念、判别保持中立,不确保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悉数或许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联的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出资主张,据此操作,危险自担。股市有危险,出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贰言,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咱们将组织核实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