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统筹谋划,全面布局,多措并举,协同推进我省商业机密保护联系点、商业秘密保护指导站、商业秘密保护基地培育建设,完善保护规则,加大保护力度,维护企业核心竞争力,激发市场主体竞争活力,切实提升市场监管服务综合能力,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围绕促进创新发展、服务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加大对科技密集型行业、企业商业秘密的保护力度,深入推动商业机密保护联系点、商业机密保护指导站、商业机密保护基地培育建设。坚持以标准建设为抓手,切实提升商业机密保护联系点、商业机密保护指导站、商业机密保护基地培育建设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使商业机密保护联系点、商业机密保护指导站、商业机密保护基地真正成为企业商业机密保护的普法宣传站、协助维权点、综合保护区和服务指导区。突出引领带动作用,扩大引领效应,构建我省“点线面”结合的立体商业机密保护模式,营造全社会知晓商业机密、重视商业机密、保护商业机密的良好氛围。
商业秘密保护联系点培育建设对象是指本区域内新兴起的产业、高科技产业或区域重点集聚产业中,经营规模和技术实力具有领头羊,商业机密保护工作成效较为突出的企业等。
商业机密保护指导站培育建设对象是指本区域内的重点产业、集聚产业或创新产业中,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成效较好的行业协会、集团公司及企业联盟组织等。
商业秘密保护基地培育建设对象是指区域内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科技公司孵化器、海外高层次人才创业园等商业机密保护工作较好的园区、特色小镇以及产业集聚区等;本区域内县(市、区)级行政区域可作为商业机密保护基地的培育建设对象。
2.人员配备合理:配有从事商业机密保护工作的专(兼)职人员,专职人员要求大专以上学历,具备一定的商业机密保护知识,能独立开展商业机密保护工作业务。
3.基础保障有力:有固定的办公场所,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和相应的工作经费。
4.制度建设完备:建设对象应制定和实施年度有关商业机密保护工作的培训宣传、研讨交流、考察学习等工作规划,建立泄密应急处置和奖惩等管理制度。
5.作用发挥突出:建设对象依据自己实际建立相应保密措施,推动构建全方位的商业机密保护体系,具有引领作用,近两年以来没有侵犯他人商业机密。
1.机构人员健全:成立由本单位负责人负责的商业秘密保护工作领导机构,设立具体的办事机构或依托有关部门开展工作,配备大专以上学历专(兼)职人员不少于1人,并制定工作职责。
2.工作保障有力:建设对象具有一定面积、建设规范的商业机密保护办公场所,并进行日常性管理、服务,有专项经费保障,具有较强的商业机密保护工作服务能力。
3.制度建设完备:建设对象应制定和实施年度有关商业机密保护工作的指导、培训、宣传或调研服务等工作规划,建立泄密应急处置和奖惩等管理制度。
4.服务成效显著:培训所属企业数超成员单位总数的30%以上,开展商业机密保护工作的比例超成员单位总数的15%以上,每年有服务企业或者协助政府相关工作的规划;每年开展商业机密保护培训、咨询等服务企业目标有效落实;为企业搭建与政府沟通平台,帮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1.工作基础扎实:建设对象内新兴起的产业、高新技术、研发技术、创新型企业集聚度高,企业商业机密保护意识好,主观需求强,商业机密保护工作成效突出,区域内企业组织商业机密保护工作的比例达20%以上。
2.机构人员健全:建设对象应具备健全的商业机密保护领导架构和办事机构,配备商业机密保护经验的大专以上学历专(兼)职保密员3人,为公司可以提供商业机密日常管理、咨询等服务。
3.工作保障有力:建设对象具有一定面积、建设规范的商业机密保护办公场所,并进行日常性管理、服务,有专项经费保障,具有较强的商业机密保护工作服务能力。
4.机制建设科学:商业机密协同保护机制、工作运行机制、工作流程设置科学,商业机密保护制度化建设有序推进。
5.作用发挥突出:能充分的发挥引领作用,区域范围内商业机密保护企业主体意识慢慢地加强,形成一批保护规则完善、组织体系健全的标杆企业。同时,以点带面,吸引商业机密保护高品质人才、国内外商业机密保护服务机构、社团组织加速聚集,帮扶企业加强完善商业机密保护管理制度,将商业机密保护优势转化为公司竞争优势,进而促进产业升级,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6.措施运行有效:建设对象商业机密保护工作推进有序,每年组织并且开展走访调研、宣传培训、座谈沙龙等商业机密保护活动不少于3次,开展调研、指导等服务不少于10次;宣贯法律和法规,区域内企业受训率达50%以上;帮企业开展商业秘密保护风险及漏洞排查、分析评估,健全完善商业机密保护措施。
全面部署开展商业机密保护联系点、商业机密保护指导站、商业机密保护基地培育建设工作,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工作方案,高标准、严要求,按照“培育一批、建设一批、提升一批”的思路,统筹规划,梯度推进,逐步完善商业机密保护联系点、商业机密保护指导站、商业机密保护基地培育建设管理工作机制和体系。
各地组织指导本辖区开展商业机密保护联系点、商业机密保护指导站、商业机密保护基地培育建设工作,并对照省级商业机密保护联系点、商业机密保护指导站、商业机密保护基地的建设标准组织实施,切实抓实抓好,推选出本辖区符合省级商业机密保护联系点、商业机密保护指导站、商业机密保护基地的建设对象,并将推选理由及相关材料于11月30日前上报省市场监管局(具体申报表见附件)。
省局结合各地商业机密保护工作开展情况,组织力量对各地上报的名单及相关材料在形式上的合规性、完整性、有效性等进行审查,初步拟定符合条件的建设单位。省局将组织专家组,视情会同省反不正当竞争厅际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适时开展实地评估,以交叉互评、分片分区等现场核查方式进行验收,并根据形式审查与现场核查等综合评估情况最终确定第一批省级商业机密保护联系点、商业秘密保护指导站、商业秘密保护基地,并予公布。
(一)提高思想认识,积极主动作为。各地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商业秘密保护联系点、商业秘密保护指导站、商业秘密保护基地培育建设工作的目的和意义,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克服时间紧任务重等困难,认真组织好自评和初审推选各项工作。要会同当地有关部门加强对商业秘密保护联系点、商业秘密保护指导站、商业秘密保护基地培育建设对象的业务指导,开展商业秘密保护培训教育、调查研究、政策法规宣传等活动。同时,积极探索建立商业秘密保护联络员制度,密切与企业联系,了解企业需求,解决企业难题,助力企业做大做强。
(二)加大宣传力度,强化保护意识。加大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规范的宣传力度,重点对新经济领域企业、中小微企业、行业协会、集团公司等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着力解决员工流动导致泄密隐患、泄密手段多样化、投诉举报“举证难”等问题,指导企业加强商业秘密自我保护,强化知识产权维权意识,推动建立健全商业秘密自我保护、行政保护、司法保护一体的商业秘密保护体系。
(三)构建保护模式,强化引领作用。突出商业秘密保护引领带动作用,扩大引领效应,持续深入推进商业秘密保护联系点、商业秘密保护指导站、商业秘密保护基地培育建设,对建设条件暂时达不到省级商业秘密保护联系点、商业秘密保护指导站、商业秘密保护基地建设标准的,可探索市、县(市、区)商业秘密保护联系点、指导站的培育建设,为今后创建省级商业秘密商业秘密保护联系点、商业秘密保护指导站、商业秘密保护基地,争创国家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地区打下坚实基础。
(四)积极推广发动,保障协调到位。各地要推广发动各相关单位积极参与,探索组建多领域、高层次、高水平的商业秘密保护智库,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要细化时间节点,精心组织实施,力求工作实效。要加大人、财、物的投入,确保各项资源有效供给。加强与各单位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建设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要认真筛选确定申报省级商业秘密保护联系点、商业秘密保护指导站、商业秘密保护基地培育建筑设计企业,开展重点辅导,做好工作保障。
(五)适时优化调整,确保常态长效。各地在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省局反映,省局将会视情况适时优化工作方案。省局将持续推进省级商业机密保护联系点、商业机密保护指导站、商业机密保护基地的培育建设工作,并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请各地按照培育建设申报要求,条件成熟一个申报一个,为形成我省统一规范的保护体系筑牢基础。实行动态管理,优保劣汰,原则上省级商业机密保护联系点、商业机密保护指导站评定后每两年组织抽查复评一次,省级商业机密保护基地评定后每三年组织抽查复评一次,经复评合格的商业机密保护联系点、指导站、基地继续享受荣誉称号,复评不合格的不再保留其称号。